臺海網(微博) 12月30日訊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南地ARMANI檢署今天(30日)起訴今年9月間涉嫌殺死越南籍妻子並分屍的越籍馮姓男子。馮男辯稱,把妻子頭顱放在工作場所附近,是表達思念,不是掩飾犯行。
  臺南市仁德區土庫里農地草叢9月被人發現遭分屍的女子屍塊,當時尋獲左右前臂及頭顱,以枕頭套、黑色塑料袋、便利超商塑料袋票貼、飼料袋層層包裹。
  警方項目小組追查得知死者是越南籍黎姓女子,且鎖定黎女丈夫馮男涉有重嫌信用貸款;馮男被逮後,10月坦承犯案並供稱,今年3月到臺北市淡水區找尋黎女時,發現妻子外遇同居,憤怒下行凶,以手肘勒死妻子,再以不同刀械支解妻子屍體。
  根長灘島據檢方起訴書,馮男和黎女夫妻兩人,散盡家財,各在越南負債6500美元,才換得來台工作,期待工作數年後返鄉,和女兒一家3口共築美好未來,未料馮男發現妻子外遇,得知可能喪失女兒監護權,憤而行凶。
  馮男行凶後痛苦懊悔,原想向警方自首,債務整合但因考慮到稚女可能因此失去雙親,才決定肢解黎女屍體。馮男說,頭顱放在他工作場所附近,目的是表達對黎女的思念,並非掩飾犯行、湮滅證據。
(原標題:男子殺妻分屍被起訴稱“頭顱放附近是表達思念”)
(編輯:SN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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