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瑣事對婆家及弟媳不滿,現年22歲的雷某趁家人都在網路行銷門外做早餐生意之機,將弟媳家才4個月大的嬰兒殘忍殺害。震驚滬上的松江殺嬰案犯罪嫌疑人、被害嬰兒的伯母雷某,昨天被松江區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批准逮捕。
  嬰兒推車商務中心裡男嬰離奇失蹤
  11月24日上午,在滬松公路松江區泗涇段一小吃店內,4個月大的男嬰“失蹤”。據悉,事發地為食品批發市場“上海國際新成屋食品城”附近的小吃店,孩子的全家都是安徽來滬的打工者。上午,小孩被放在客廳一部嬰兒推車裡。當日上午9時許,待奶奶想起去看小孫子時,推車裡只剩下了小絨毯和帽子,家人立即報警。警方隨即大量調取比對監控錄像,排除外人作案可能,後經進一步調查排摸發現被害嬰兒的伯母雷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經警方訊問,雷某交代了自己因家庭瑣事殘忍殺害小侄子的犯罪事實。
  對於積怨產生的原因,據雷某交代,2012年5月其與丈夫馬某結婚時,婆家給了她4.6萬元彩禮。之後不久,被害嬰兒父母結婚時,因被害嬰兒母親穆某也是安徽人,婆家按照老家的規矩,給了穆某家10萬元錢彩禮,這讓雷某一直耿耿於懷。另外雷某還交代,其因與婆婆性格不合,一直不喜歡她,平時也不愛和她說話。雷某說:“婆婆從結婚吳哥窟的彩禮到平時的家務活等其他方面都是偏袒小媳婦的,我心裡一直很委屈的。”
  認為婆婆偏袒msata弟媳生嫌隙
  案發前一周,雷某與婆婆發生了爭執。對於這一段爭執,雷某記憶猶新——
  “那天婆婆穿著我給她買的鞋子,我就問我老公說我給婆婆買的鞋子好不好看,我婆婆跟我老公說:‘小媳婦也給我買了,我給雷某錢了。’”雷某告訴檢察官,她聽了這話以後覺得心裡很委屈。於是雷某就對婆婆說:“你給你小媳婦的不是更多嗎?”婆婆就說:“你又提那事兒了,我知道你對小媳婦有意見就因為那結婚的時候的10萬元彩禮。”
  雷某交代,自己聽了以後當時就很生氣了,但是忍住了沒說話。這時雷某的老公就責怪母親說:你小媳婦是什麼樣的人你自己不清楚嗎,你幹嘛老為這10萬元的彩禮責怪我老婆。婆婆說:不要講了,我們現在累死累活的,不也是為了你們嗎。雷某就對婆婆說:你們就偏袒著他們兩個。婆婆堅稱都一樣的。雷某仍然不肯罷休,她說:不說別的,就說燒飯的事情,同樣的媳婦,我和她一人燒一個月,你不同意,我燒飯她洗碗,你也不答應,你老說她寶寶小,要照顧她。婆婆就回答:她不會燒飯。雷某回道:不會燒飯可以學的,我也不是一開始就會的。
  雷某心裡想,是不是她生了個孫子,功勞比我大,但這句話她並沒有說出來。婆婆說:你不要說了,你就是因為結婚的10萬元彩禮所以不喜歡她的。雷某道:本來就是這樣的,我和她同一年進門的媳婦,又不是隔了三五年的。爭執中,婆婆說:我們家本來就是這樣的,你又不是我們家的人。雷某怒道:是我嫁到你們家裡來,又不是你兒子嫁到我家裡去!
  此外,雷某告訴檢察官,她還覺得婆婆偏向弟媳,是因為弟媳生了兒子,自己生了女兒。
  結婚一年來,雷某這種所謂的“委屈”以及與婆家人生活在一起的日常摩擦十分頻繁,最終導致心理失衡。
  案發當日,她說自己本來只是想拿孩子出出氣,便抱著孩子來到衛生間。後來聽到外面有人來了,她便用手捂住了孩子的口鼻。“沒想到寶寶不動了,事後我也覺得自己很殘忍,很後悔,但是已經於事無補。”雷某邊哭邊說。之後,她就用塑料袋包裹藏於洗衣機中。
  本報記者 郭劍烽 屠仕超 王勤儉 通訊員 宋劍  (原標題:“我覺得自己很殘忍,也很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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